在 HTML 文檔中使用 <style> 元素:
所有主流瀏覽器都支持 <style> 標簽。
<style> 標簽定義 HTML 文檔的樣式信息。
在 <style> 元素中,您可以規定在瀏覽器中如何呈現 HTML 文檔。
每個 HTML 文檔能包含多個 <style> 標簽。
提示:如需鏈接外部樣式表,請使用 <link> 標簽。
提示:如需學習更多有關樣式表的知識,請閱讀我們的 CSS 教程。
注釋:如果沒有使用 "scoped" 屬性,則每一個 <style> 標簽必須位于 head 頭部區域。
"scoped" 屬性是 HTML 5 中的新屬性,它允許我們為文檔的指定部分定義樣式,而不是整個文檔。
如果使用 "scoped" 屬性,那么所規定的樣式只能應用到 style 元素的父元素及其子元素。
New :HTML5 中的新屬性。
屬性 | 值 | 描述 |
---|---|---|
media | media_query | 為樣式表規定不同的媒體類型。 |
scopedNew | scoped | 如果使用該屬性,則樣式僅僅應用到 style 元素的父元素及其子元素。 |
type | text/css | 規定樣式表的 MIME 類型。 |
<style> 標簽支持 HTML 的全局屬性。
<style> 標簽支持 HTML 的事件屬性。
HTML 教程:HTML CSS
HTML DOM 參考手冊:Style 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