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basefont> size 屬性
瀏覽器支持
除了 Internet Explorer9.0 及更早IE版本,其他瀏覽器都不支持 size 屬性。
定義和用法
HTML5 已不再支持 <basefont> 標簽。請使用CSS替代。
<basefont> 的 size 屬性在HTML 4.01中已廢棄。
size 屬性規定文檔中文本的默認大小(字號)。
兼容性注釋
在 HTML 4.01 中,不贊成使用 basefont 元素的 face 屬性;在 XHTML 1.0 Strict DTD 中,不支持 basefont 元素的 face 屬性。
CSS 語法 (<head> 部分): <style>body{font-size: 10px}</style>
在我們的 CSS 教程中,您可以找到更多有關 font-family 屬性的細節。
語法
<basefont size="number" />
屬性值
值 | 描述 |
---|---|
font_family | 規定文本的字體。如需規定若干字體的優先表,請使用逗號將字體名稱分開(比如 <basefont face="verdana,arial,sans-serif"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