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討創客前,首先需要了解1下創客究竟是甚么?在百度百科中對創客的定義是這樣的:“創客”1詞來源于英文單詞"Maker”,是指出于興趣與愛好,努力把各種創意轉變成現實的人。創客以用戶創新為核心理念,是創新2.0模式在設計制造領域的典型表現。創客們作為熱中于創意、設計、制造的個人設計制造群體,最成心愿、活力、熱忱和能力在創新2.0時期為自己,同時也為全部人類去創建1種更美好的生活。
從創客的定義來看,努力尋求創意體現了創新精神,把創意變成現實體現了行動精神,為自己也為他人創建1種更美好的生活體現了分享精神,所以總結起來,創客的核心精神應當就是:創新、行動、分享。看到這幾個詞,思考1下,這些精神是創客所獨有的嗎?是由于有了創客才有的創新、行動、分享精神嗎?這個答案應當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人類沒有創新精神,沒有通過創新和探索尋求更美好生活的欲望,未將這些改變生活方式的創新落地行動,沒有把新的生活方式分享給所有人,那今天我們可能還是停留在哪一個茹毛飲血的時期。創新、行動、分享1直都是推動人類社會不斷進步的核心氣力,只是今天有了全新的方法和全新的表現情勢,這個情勢就是創客,創客是這個全新時期推動歷史進步的核心氣力!
很多人認為只有是像喬布斯、馬云、雷軍……這樣的人材可以稱得上是創客,由于他們創新并開辟了1個領域,他們改變了世界!誠然,這些大佬級人物確切是創客的杰出人物,但如果以此來定義創客,那末顯得太狹隘了。創客是推動歷史進步的核心氣力,歷史的進步不會僅僅由于幾個喬布斯、馬云1樣的人物就天翻地覆,歷史的進步是依托全人類的共同氣力,我們每個參與其中的人都是貢獻者,都是創客。不論是誰,在我們每天為生活奔走的同時應當也有1種身為這個時期創客所必須有的信仰和態度,1種為自己和為他人創造更美好生活的信仰,1種承當推動歷史進步的責任的態度。
上面談了1個關于信仰、責任的高大上話題,關心起了全人類和歷史,實在是有點虛。回到現實,不管我們有多美好的欲望,我們每一個人每天還是不能不為養家生活、證明存在感而奔走繁忙,這些讓我們根本無暇顧及甚么信仰、責任的問題,更談不上甚么推動歷史的今天。生活的常態是每天工作換取報酬,然后買房、買奶粉、去旅游。。。。。日復1日讓我們變得愈來愈麻痹。我們是否是應當認真的去反思1下為何要工作,難道工作的目的僅僅就是為了換取報酬嗎?動物園里面的老虎,每天都有肉吃的,每天都有人服侍,它似乎除享受其他都不用干,它不用工作,可是漸漸的也不可避免的就失去了野性和生存的本能。再來個實際1點的例子,李嘉誠已是華人首富了,他有幾輩子都花不完的錢,難道他就不工作了嗎?還有現在風生水起的馬云、雷布斯,包括比爾蓋茨……他們缺錢嗎?但他們仍然在做事,仍然在工作。所以,工不工作和報酬沒啥特別大的關系,工作是1個常態,和報酬沒有必定聯系,報酬只是工作的其中1種結果而已,報酬是可選項,但工作不是,只是我們把工作定義得太狹隘了,所以才會有工作就是為了換取報酬這個命題。不論是誰,只要還活著,就總得有點事做,只要是在做事,就都是在工作,只要是工作,就1定會影響身旁的人和事,也正是這些影響的集合推動了歷史的前進。其實每天我們都在踐行創客精神,每天我們的奔走繁忙都在推動歷史的進步,只是我們從未發覺,唯1的差異只是推動作用有多少,亦或是好的推動和壞的推動。我們可以選擇換工作,但我們永久沒法不工作,否則就會變成動物園的老虎,失去作為1個人的基本價值。既然工作是1個必選項,我們沒有理由只是把工作定義成獲得報酬,而不去創造更多的東西,不去讓更多的人由于自己而更美好。既然推動歷史也是必選項,那為何不能去更多的推動?
如果您已事業有成,作為1種信仰和責任,去幫助更多的人成長起來吧,讓更多的人可以成為您的接班人與踐行者,有更多的人由于自己的經驗和資源成長了,難道不是1件很美好的事情嗎?
如果您還是1個在摸爬滾打的創業者,作為1種信仰和責任,去更多的創新與實踐吧,踏踏實實的做好自己的每件事情,讓更多的人由于自己開辟的事業而更美好。
如果您只是1個普通的職員,作為1種信仰和責任,在自己的崗位上面多想1點點,多做1點點吧,由于很多人都會由于你多做的這1點點而更美好。
如果您空閑在家,作為1種信仰和責任,為自己的家人和身旁的朋友多做1點點吧,他們會由于你而更美好。
我們不需要去想出能夠改變世界的創新,我們只需要為我們的家人、客戶、同事、朋友等等我們身旁的人去創造、去行動、去分享,去讓他們的生活或工作更美好1點,這才是我們工作的真正目的,這也是創客精神的核心內涵。創客精神就是1種信仰,是1種態度,是1種每一個人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上更多的創新、更多的行動、更多的分享的精神,它不是少數人成功人事的專利,它是所有人都應當具有的精神,在這個時期,人人都應當是創客,每一個人都應當有為行業和社會進步擔當責任的態度,都應當有為身旁的人乃至全人類具有更美好生活而傾盡全力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