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游戲?當文化部開始處罰WEBGAME時,這個哲學問題變成了鈔票問題。以瀏覽器作為載體的游戲本來是有點邊緣化的,這一棍真要踏實地打下去,死傷無數。FLASH游戲,SNS里的搶車位游戲,心理測試游戲,星座游戲,新聞游戲,BBS文字游戲……看來,恐怕文網文要比ICP證的普適性更廣。所以什么叫做游戲必須要進行法律意義上的定義了,否則那個可憐的維萊,他當時不宣傳從德國引進游戲,而說是引進一套虛擬社區程序,豈不是就可以開始和文化部打官司來炒作,融資,然后移民德國去做商業避難。還有,規定引進國外游戲需要提交申報,等通過內容審核之后才能運營,那么引用國外媒體報道的新聞,使用國外的文字所寫的博客,比如現在我已經引用了不少英文,我知道已經過了不少關鍵詞的審核了,畢竟那是非人的程序,想知道文化部的活體人,是否對這樣類似的國外內容也有審核的興趣?假設引進一個網游,然后在CCAV上做廣告,說是第一個圖形C2C電子商務網站的誕生,不知道是否需要領一個“文網文”?
“文網文”的存在沒人不知無人不曉,但是我們一般都覺得自己太小,所以整天念叨著弱勢群體生存咒語:“看不見我,看不見我……”就想著蒙混過關,結果沒成想文化部連3000元都要罰。剛才上了新浪首頁數了數,他家辦了12個證。我終于明白了為什么在一個中美網民網絡行為差異的調查中,國人對于政府網站的訪問居然能夠和網絡購物一樣多。除了移動夢網,所有網站都給這些證們做首頁無情鏈接,所以帶去那么多的流量也不足為奇,在此呼吁政府網站統一申請一個GOOGLE廣告,也能創造點外匯收入,現在浪費這么大的流量不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只是到時不知道會不會被GOOGLE封殺,估計他丫的不敢,否則開復同學要急了。
什么是游戲?就算弄多幾個游戲標準籌備委員會來制定法律意義上的認定標準,也沒有什么實際作用。眾所周知,我們的管理機構是性情中人,習慣于率性而為,想搞就搞一下,不想搞的時候,做什么都可以放你一寶馬。3000元當然是不看在眼里的,這一招,叫做敲山震虎。不是說經濟危機將引爆網游熱潮么,提醒夢想發財的各位,入睡前,先到文化部領做夢證。所有想吃互聯網這碗飯的,現在已經沒有十幾年前那么好的環境了,最好學習一下新浪,到街上去抄一個辦證號碼,讓他花上一年時間,幫你把這12個證給辦齊了,古人說得好啊,儲備外匯有流量,拉動內需靠辦證。我們做口碑營銷的也能就此學多一招,以后,看誰不順眼就弄倆馬甲,去他博客上留言,一來一回畫棋盤下五子棋,然后買上幾十個神州行卡打到文化部群投他家弄網游沒辦證。
其實,都怪這幫玩WEBGAME的自己吹牛,不悶頭發財,整天寫企業博客念叨著什么幾千億的大市場,這不把狼引來了之后才發現,起得最早的那個維萊,原來其非法收入也才十幾萬。接下來會不會就有稅務進場,說他肯定偷漏稅了,不是說幾千億的大市場么。何況盛大剛進入,錢大把大把的,估計怎么要都行。經過眾多部委辦輪流敲山震虎以后,業界最大的變化,估計就是那幫做SNS的再不好意思說自己有玩WEBGAME了,還是乖乖地弄APP吧,當然,要提防衛生部來宣稱他對APP有監督權,需要多辦一個“預防精神病APP許可證”,簡稱“防P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