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虛度人生 博客:http://www.cnblogs.com/nozer0/
之前談過doctype的問題,被忽視的DOCTYPE,最末說了提倡使用<!DOCTYPE HTML>,最簡潔明了且是標準模式。
但是最近發現使用這種方式會產生問題,見代碼:
提示:可修改后代碼再運行!
這段代碼假如用w3c markup validation檢測,發現是能通過驗證的,因為html5驗證還處于實驗階段,所以并未檢測出不合法的地方。
但是假如使用<!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你就會發現未驗證通過。
原因是p這個標簽比較特殊,是不能包含block標簽的。看來過早的使用一些實驗性特性也會帶來問題,安全起見,還是提倡使用<!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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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網頁使用正確的doctype聲明-W3C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