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一起訴訟案將谷歌送上了法庭,谷歌公司被指控監聽用戶通訊信息,尤其是對bMail郵件的掃描,谷歌將郵件攔截并讀取,以用于定位營銷,而且為用戶建立個人檔案。偷看私人信件是違法行為,無人不知,為何谷歌還要無視法律底線?谷歌律師聲稱谷歌公司之所以“偷看”用戶郵件只是為了做用戶的一個好“助理”,人們應該逐漸習慣并接受,真的是這樣嗎?NetworkWorld的Ms. Smith為我們帶來了詳細報道。
以下為譯文:
谷歌最近一直忙于打官司,它被指控攔截、竊取和挖掘用戶的電子郵件消息,用于定向營銷和建立用戶檔案。攔截電子郵件和非法竊聽一樣,同屬于侵犯用戶隱私,沒有本質的差別。Google現在已經要求法官封鎖公眾聽證會的部分記錄,據Bloomberg報道,其中包括關于谷歌如何從個人電子郵件中挖掘數據的詳情。
2月聽證會中的“機密”信息可能會透露有關“Content OneBox”的消息。由于Content OneBox不能挖掘未開封或已刪除電子郵件中的數據,也無法挖掘“在iPhone中打開或通過谷歌以外的電子郵件服務提供商發送的郵件”中的數據,谷歌轉而對未打開電子郵件進行掃描,同時,谷歌也開始為用戶創建檔案,以此為依據,他們能夠推斷該為用戶送去什么樣的廣告。
在2月聆訊中,Google的律師Michael Rhodes說:“我們今天既然來到這里,也不打算在法庭上隱瞞什么。我們同意之前被指定為“機密”的材料現在都可以在法庭上公開,所以谷歌今天在這里不會對公眾有任何隱瞞。”
這場糾紛的起因是谷歌聲稱聽證會上公開的部分內容比較敏感,應出于“安全考慮或者競爭考量”將其抹去(redacted)。
一些教育機構以及一些企業與谷歌簽訂了退出協議,所以谷歌不會掃描他們的電子郵件。我們把Google教育領域應用事件作為在加州訴訟中突出的一個示例:
谷歌為教育領域電子郵件用戶提供的Google應用服務幾乎和它為Gmail用戶提供的一樣,這意味著谷歌不僅僅會對學生電子郵件中的關鍵字以及其它信息進行挖掘,理所當然也會充分利用這些挖掘出的信息――這些信息還包括新創建的衍生信息,或者稱作“元數據”,也就是“秘密用戶檔案”,可作為通過Google教育應用、谷歌搜索、Google +和YouTube以及其他產品進行定位廣告之類活動的基礎。
Bram Bout負責Google應用套件在教育領域的應用,他告訴《Education周刊》針對教育領域的應用中Gmail的廣告默認都關閉的,Google在將來也不打算改變這一服務。但這只是意味著你看不到廣告,并不是說你的電子郵件不會被掃描用于創建秘密“用戶檔案”,這顯然違背了退出協議,而且根據教育部對學生數據私隱問題的指示,如果谷歌掃描教育領域用戶專用的電子郵件,那么谷歌還可能違反了家庭教育法和隱私法。
谷歌公司的發言人向《Education周刊》證實:
谷歌對教育領域用戶郵件進行“掃描和索引”出于多種目的,包括營銷,通過無法選擇關閉的自動化處理過程――這不像教育用戶可以選擇不接受廣告那樣,谷歌不會問這些郵件是否可以被掃描并用于為學生建立個人檔案,當然也不僅僅是指郵件,還有許多其他服務于教育領域用戶的應用,谷歌只是承諾不會將數據挖掘的結果用于發送定向廣告,因為用戶可以選擇不接受廣告。
伯克利中心法律和技術隱私保護程序部門的負責人Chris Hoofnagle在博客中寫道:
隱藏廣告的同時,用于用戶數據分析的關鍵詞也必須圍繞Internet服務:只有用戶同意接收廣告時,谷歌才可以為此類用戶建立個人檔案。Content One Box架構會令谷歌了解到我們通信的所有內容,包括我們與誰合作、我們正在測試哪種藥物、我們的下一個發明是什么等,想象一下Berkeley努力研發出了創造性產品信息,卻會被這家提供“免費”電子郵件系統的公司掃描得到。通過Fread控告谷歌這件事,我們才開始認識到將我們的通訊系統外包出去意味著什么。
在先前想要解決掃描Gmail郵件的集體訴訟事件時,Google的律師寫道:“這就像是發件人發給同事一封信,而收件人助理打開了這封信,這在工作中很常見,沒什么好奇怪的,對于如今使用基于Web電子郵件的人,他們的信件在傳送過程中由收件人ECS(電子通信服務)提供商處理一下,他們也不應該為此感到驚訝。
然而Hoofnagle指出,谷歌要讓掃描電子郵件的行為被普遍接受還是很困難的,尤其是對為大學提供的郵件服務,比如bMail。“一位谷歌員工列舉了關于Gmail掃描幾十篇的新文章以及多個公共爭議的例子,他指出這些文章和媒體把全世界的目光轉移到谷歌的這些活動上來了。”
反谷歌的當然還有微軟的Scroogled運動,幾十篇文章還不足以將“全世界的目光”放到谷歌身上。事實上,美國地方初審法院的法官Lucy H. Koh早在2012年以前就寫了一篇關于谷歌服務和隱私策略的文章,顯然沒有什么效果。“即使是一個認真閱讀隱私條例的理性Gmail用戶也不一定能了解到他的電子郵件將會被攔截、挖掘,以及被用于創建用戶個人信息檔案,或者被用于提供定向廣告。”
Hoofnagle的“有力”辯解:“人們需要明白,通信服務商為了改善服務質量,有時不得不了解用戶通信的內容。”
那這樣的話,電話公司可以通過采樣(監聽用戶通話)來了解通話質量。互聯網提供商也可以以防止惡意軟件之類理由監視用戶屏幕,然而谷歌辯稱郵件服務提供商出于商業目的讀取私人通信內容“很平常”,例如為了定位廣告掃描用戶郵件。谷歌的立場如果正確,那AT&T和Verizon也有權監聽你的電話和語音郵件,向你發送廣告,郵政服務公司也可以拆開你的信封在里面放上他們的廣告。
我不禁想問一下,大家能同意谷歌這樣做嗎?!無論谷歌是否會因為這種非法竊聽的行為被定罪,谷歌目前也正試圖抹掉法庭的記錄,遮住公眾的眼睛,我呼吁每一個重視個人隱私保護的人都應關注這件事,給谷歌更多的壓力。
原文鏈接:Google wants to black out court details about data-mining e-mails(編譯/毛夢琪 審校/魏偉)